我校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“开庭进校园”法治宣传活动

发布日期:2025-04-25点击:[]
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教育系统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进一步加强师生法治宣传教育,4月24日下午,我校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“开庭进校园”法治宣传活动。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综合法庭法官王富强、张永杰、周蕾组成合议庭,在我校龙湖校区公开审理两起侵害外观设计权案。3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,“零距离”观摩庭审,“沉浸式”接受法治教育。

法庭审理有序展开。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,全体人员起立迎接审判长及审判员入席。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,法庭依次完成案件信息核对、当事人身份核验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法定程序。

庭审进入实质阶段,原告首先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,经审判长质询后,被告进行答辩。随后双方互换角色,完成第二轮陈述与答辩。在举证质证环节,法庭重点审查关键证据,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效力展开充分说明与质辩。

审判长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,引导诉讼双方围绕侵权事实进行法庭辩论。原、被告代理律师分别就法律适用、侵权认定等核心问题发表专业意见。合议庭成员适时发问,深入厘清案件细节。最后陈述环节结束后,审判长宣布休庭,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。

此次活动是我校2025年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一,也是一堂“行走的法治课”。真实庭审作为“移动课堂”,直观呈现了案件的完整审理流程,搭建了校地学术与实务的协同育人桥梁,实施了更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实践路径;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实务操作的理解与认知,深刻感受到司法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,提高了学法、尊法、守法意识,对我校法治校园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(通讯员 杨树林 丁媛 匡泓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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